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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11-04-19

  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

  围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和工作重点,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内地同港、澳、台地区医药界的交流与合作, 从民间渠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与企业、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他国外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非官方公务来访的接待工作,协调处理非官方渠道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参加涉外活动的申请;承担国外来访医药相关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组织医药界及有关人员赴国(境)外考察、培训等活动; 举办医药、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国际展览和会议,并开展相关的技术交流与咨询服务; 办理药品行政保护方代理业务(所属华科医药知识产权咨询中心负责);办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在京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等涉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二、 报名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 提交个人信息

  报名人员在以下时间登陆以下网址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ying@ccpie.orgyq@ccpie.org

  时间:2011年4月20—5月10日

  网址:http://www.ccpie.org

  (二)5月11日—5月20日登陆交流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确定人选后我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四、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局备案,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写字楼1106室

  联系人:李英、尤青

  咨询电话:82212855,82212866-6021

  附件1、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

  附件2、应聘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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