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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将着力推动三方面监管创新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14-01-10

  12月26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以来的首次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为我们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当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完成省级层面机构改革,市县正在稳步推进,新的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要求各地按照建立“统一权威”监管机构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市县机构尽早到位,充实加强基层力量。

  二是创新监管制度。2014年将围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等重大任务,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推进婴幼儿奶粉、肉制品行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一套具有普遍震慑作用的监管规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经营异常目录和‘黑名单’制度”,在制度创新方面加快步伐。

  根据工作安排,食品药品监管系统59项行政审批事项,计划3年内(2013~2015年)、分4批取消和下放15项,今年国家总局已经将包括国产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在内的6项下放给省局。今后,还将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用辅料注册,下放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等。

  张勇在会上强调,随着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必然趋势。一方面,国家总局要加快落实拟下放和取消的审批事项;另一方面,地方要尽快增加承接审批事权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经费,确保“接住、管好”,防止“一放就乱”。

  据悉,明年国家总局还将力争通过完善法规,建立科学的审评审批链条,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行政与技术部门事权、调整审评审批策略等措施,建立起资源优化配置、责权分配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评审批体系。同时,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的合并调整,完善特殊审批机制。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全程控制,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好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风险。同时强调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坚持科学监管、效能监管,实现标本兼治、社会共治。

(摘自:医药经济报 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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