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中心进一步优化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功能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16-09-09
为落实《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要求,为更好地方便申请人提交优先审评申请,药品审评中心进一步优化了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功能,并于2016年9月5日发布通知,请需要提交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登录“申请人之窗”,进入“优先审评审批申请”栏目,点击“提出申请”进入详细提交页面进行提交。
(摘自:CDE网站 201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