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1-07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加快不良事件分级标准与国际接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于2019年12月31日 发布。200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废止。
附件:1.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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