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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利拉鲁肽用于体重管理的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9-10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等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上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其依法召回涉及的产品;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附件1 :《利拉鲁肽用于体重管理的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利拉鲁肽用于体重管理的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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