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国务院做出了由商务部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并于2010年6月由中编办发文明确商务部正式接管药品流通行业。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标准,以此来解决流通行业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难题。随着“十二五”的来临,整个药品流通行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竞合时代”。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表示,推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完善法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科技引领,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四是统筹城乡,保证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五是改革创新,改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对于推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今后的工作,向欣指出,必须以中央医改政策、方针和目标为指导,以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为目标,以“优化结构、调控总量、统筹城乡、规范秩序”为着力点,以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为手段,逐步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流通效率,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供应保障能力和信用水平,满足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药、方便药。
商务部整治中国药品流通行业的思路中,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是重头戏。
中国药品批发企业数量过多,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商务部将出台措施来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形成2~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向欣强调,商务部将鼓励和支持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优势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利用产业基金、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上市融资和利用外资等经济手段,拓展流通网络覆盖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
药品销售终端市场分割,造成流通环节过多、成本过高。因历史和体制等多种原因,我国药品销售形成两种不同的市场格局: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药价较为低廉的社会零售药店的销售只占国内药品市场的20%左右;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约占全社会药品销售总额的80%,控制了绝大多数药品零售终端业务。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商务部已计划在公立医院改革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的新形势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医药分业,促进医疗机构门诊药房的社会化。同时,为了打破医院终端的垄断,商务部还将推动出台允许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等有关规定。
此外,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将提倡并推促新建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卫生院、室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再新建药房,发挥现有零售药店在医改中的便民作用;鼓励发展药品流通中介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药品利益管理机构,参与到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中,提供服务,协调各方关系和平衡各方利益。
(摘自:医药经济报 20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