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征求对《第四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和《前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组织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豁免目录)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了《第四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参照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第104号)对前三批已经发布的豁免目录进行了修订调整,形成了《前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6月8日至30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第四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
2.《前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摘自: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