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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台
时间: 2012-08-03 10:58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药用辅料生产和使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8月1日印发,自2013年2月1日起执行。

  《规定》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各自的职责,明确了药用辅料的监管模式,设立了信息公开、延伸监管、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就《规定》有关内容与记者进行了交流。

(摘自:SFDA网站 20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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