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药品

监管动态
位置: 首页 >> 药品 >> 监管动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
时间: 2012-12-18 13:22 |点击次数:

  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局令第3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办法》(国食药监法〔2006〕15号)修订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程序规定》,并于2012年12月3日印发,国食药监法〔2006〕15号文件同时废止。

(摘自:SFDA网站2012-12-14)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7 02:05:17